尊敬的王金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里运河沿线设施维护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向您答复如下:
自2013年里运河文化长廊启动建设后,我市相继组织实施沿线景观绿化、景观亮化、桥梁美化等众多工程,建设主体涉及多个县区、多个部门及一些国有企业。由于里运河文化长廊管养工作涉及主体(单位)较多,导致出现了低效或者无效管养的情况,一些公共设施荒废、破损,以致在重大活动保障上衔接不畅。为此,市政府于2018年5月作出决定,由市大运河办(原市里运河办)实施全线统一管理(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年33号、市政府办专题纪要2018年2号),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我办迅速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职能优势,积极对接沿线各区政府、相关单位以及相关企业,明确各自职责,调研项目状况,统筹推进里运河文化长廊的管理与养护。
一、实施统一管养后成效显著
(一)统一管养模式提高管养效率
自接手里运河文化长廊公共设施管养工作以来,我办积极对接有关单位迅速落实里运河沿线绿化、亮化项目移交工作,先后与清江浦区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淮安生态文旅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市园林局等十多家单位多次对接,现已完成了约70万平方米绿地、6万盏灯具、7座桥梁、滨河大道以及里运河沿线慢行系统、护栏等项目的移交工作。统一管养实施以来,里运河文化长廊沿线公共设施管理工作呈现出组织高效、标准统一、保障及时的新局面。
(二)创新管养工作机制提升公共项目管养质效
为及时了解、准确把控里运河文化长廊公共设施管养情况,我办深入研究管养现状,多方征求管控意见,创新性建立“手机日报、每周检查、季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利用管养工作微信群、管养单位工作日志等渠道或平台,将工作完成情况和次日工作计划及时上传,对绿化、亮化及市政管养现场进行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实行了“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跟进问题、整改落实”管养案件处置流程。2020年,市大运河办处理数字城管案件204件、“12345”工单142件,按期处置率、按期结案率等相关指标均达到100%,月度考核成绩长期处于市直部门前列。我办严格落实里运河文化长廊考核标准,全面执行里运河文化长廊管养要求,确保里运河文化长廊管养品质与成效。
三、管养工作保障有力展示里运河文化形象
2019年、2020年,我市在里运河沿线先后举办央视秋晚、中国·淮安大运河铁人三项赛、第二届大运河文旅博览会分会场等重大活动,我办以保障重大活动为契机,牵头各个部门对里运河沿线管养工作实行再提升,圆满保障了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充分展示了淮安“绿色高地、枢纽新城”的城市形象。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现有部分区域或项目尚未达到统一管养的移交条件
目前,因里运河沿线公共设施前期处于多个县区、多个主体的持续建设状态,每个项目的完成时间不一、建设标准不一、质保状态不一,导致仍有部分里运河文化长廊公共设施还未达到市政府纪要规定的统一管养的条件(比如质保期未满、质保期虽满但期间管理不善造成现场缺项漏项等情况),全域统一管养的目标还没有完全实现,仍有部分项目由原建设区(管委会)及其所属建设单位负责管养,例如您所反映的里运河两侧的石块及部分岸线目前还未交由我办统一管养。
(二)管养项目及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
目前,已移交并进行统一管养的区域与范围管养情况较好,但大运河办成立后,我办的管养范围仍限于原里运河文化长廊区域,对其他区域(比如大运河两岸)尚未列入我办的统一管养范围。随着里运河文化长廊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公共项目逐步完善,以及大运河两岸基础设施建设成熟,一些新的项目、新的范围也将纳入到统一管养的范畴。下一步,我办将持续推进里运河公用设施的统一管养目标,加强对相关区(管委会)及建设主体的协调力度,强化细化考核要求,进一步拓展统一管养的范围和区域,不断完善里运河沿线设施管理的管养机制,达到里运河文化长廊公共项目管理养护全覆盖、无漏点、显成效。
感谢您对大运河文化长廊沿线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支持和指导!
淮安市大运河文化带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